江南体育-河南队遭遇福建男篮挑战,战绩略有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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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乱华图)

二十四史

  历代正史总称河南队遭遇福建男篮挑战,战绩略有下滑,共二十四部,即河南队遭遇福建男篮挑战,战绩略有下滑

  《史记》,西汉司马迁著

  《汉书》,东汉班固等著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等著

  《三国志》,晋陈寿著

  《晋书》,唐房玄龄等著

  《宋书》,南朝梁沈约著

  《南齐书》,梁萧子显著

  《梁书》,唐姚思廉著

  《陈书》,唐姚思廉著

  《魏书》,北齐魏收著

  《北齐书》,唐李百药著

  《周书》,唐令狐德棻等著

  《隋书》,唐魏徵等著

  《南史》,唐李延寿著

  《北史》,唐李延寿著

  《旧唐书》,后晋刘昫等著

  《新唐书》,宋欧阳修著

  《旧五代史》,宋薛居正等著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著

  《宋史》,元脱脱等著

  《辽史》,元脱脱等著

  《金史》,元脱脱等著

  《元史》,明宋濂等著

  《明史》,清张廷玉等著

  其中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西晋陈寿《三国志》称为前四史。二十四史之数量逐代递增。宋代为十七史。明代合为二十一史。清代乾隆年间增加《明史》《旧唐书》《旧五代史》,为二十四史。民国修清史未完成,称《清史稿》,又修《新元史》,实则历代正史合计共二十六部。

华夏、炎黄

  华夏是中国人来源之一,也是最为重要河南队遭遇福建男篮挑战,战绩略有下滑的一支。主要有姬姓的黄帝氏族和姜姓的炎帝氏族。因此中国人称自己为炎黄子孙。《史记》记载炎、黄二帝曾发生过残酷的战争。炎帝先于黄帝而强大,但久而久之,力量渐衰,已不能控制部落联盟的成员了。而此时黄帝氏族开始强大,对隶属炎帝氏族的部落进行了征伐,想要夺取控制权。因此二者发生了战争。结果是黄帝氏族取得了胜利,成为华夏族的领袖。黄帝氏族在之后,又与属于东夷族的蚩尤氏族进行了战争,大败蚩尤,将力量扩展到了黄河下游。又与湖广一带的苗蛮集团进行战争,将华夏族的势力推进到南方。

禅让

  禅让,是传说中尧、舜、禹的时代,前代君王在年老之时,退位让贤,把天下交给德才兼备的继位者的制度。这是后来儒家的美化。事实上,部落领袖当时已经拥有相当的权力,但是这一位置必须通过四岳(各部落首长联席会议)民主推选,产生继承人,并经过长期艰苦的考验,最终确立。

  尧、舜的禅让在《尚书》《孟子》《史记》中有很详细的记载,也被后世传为美谈。尧的具体做法是在他年老退位之前,通过四岳得到一位推荐人选,即舜,舜的推荐理由主要是孝,一种无条件的、愿意自我牺牲的孝,因为他的父亲等家人想要杀死他,但他依然无条件孝顺、爱护他们。尧在确定了候选人之后,开始进行一系列多年的考验,包括管理家庭、处理公务、影响民众,乃至在恶劣自然条件下生存的能力等,舜顺利通过后,最后尧举行祭天,将获得优秀继承人的事报告上天。然后尧退位,舜即位。这个过程前后花了二十余年。舜年老之时,依然如尧一样通过四岳选择候选人禹,禹经过约十七年的考验才登上宝座。但这一制度最终被禹破坏了。禹同样也通过四岳找到了继承人益,但却不支持他,反而培植自己儿子启的势力,最后启把权位都夺了过来,从此禅让变成了家人之间的世代相传。当然,在尧舜时代已经有传位于子的征兆了,只是传统势力依旧强大而已。

夷、狄、蛮、戎、诸夷猾夏、尊王攘夷

  夷、狄、蛮、戎四者都是古代中国人对其他民族的称呼。夷一般指东方民族,在古人的心目中,东夷文明程度似乎是比较高的。狄指北方游牧民族,戎也是如此,因此古人常戎狄并称。蛮则为南方民族。在先秦时代,其他民族与中国人的生存地是犬牙交错的,并不像今天那样都分布在边远地区。这些民族一般都是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武力强大,甚至以掳掠为生,对进行农业生产的中国人是一种严重的威胁。此其一。其他民族的生活方式、礼俗都与中国人不同,一般都比较落后,而我们祖先在文化上对其他民族是抱有蔑视的态度的,因此非常排斥他们,也非常警惕自己民族被其异化。诸夷猾夏的猾字是乱的意思,尊王攘夷的攘字是驱除的意思。在夏商周的时代,中国人饱受游牧邻族的骚扰欺凌,因此说“诸夷猾夏”。农业民族体力不如游牧民族,因此要对抗他们,只有统一、团结于王室中央政府,因此春秋五霸以“尊王攘夷”为号召。

九州、五服

  九州是我国古代学者理想中的行政区划,将中国划分为九个区,即冀州、豫州、雍州、扬州、兖州、徐州、梁州、青州、荆州。见于《尚书·禹贡》《尔雅·释地》,二者略有区别。事实上,这样的地理观念并不是大禹时代的人可能具有的。近代学者研究结果表明,《禹贡》是战国学者的作品,是在“大一统”的思想观念下,对未来统一中国版图的设想。不过即便如此,九州的观念对后世影响深远。而且九州的划分以名山大川为界,比较合理,后代的行政区划,即建立在这一基础上。

  五服,也见于《禹贡》,是以国君所居京城为中心,每往外五百里为一区,分为五块,由内向外,依次是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这些地区各自的职能《禹贡》也有说明。甸服是为京城做农业物资上的服务保障的,侯服即诸侯所封之地,绥服是王朝力量尚能维持安定的地区,不过已到势力范围的边缘了。要服则是与当地土著达成某种协议同盟,仅仅保持互不侵犯而已。荒服则已是人迹不至的地方了。这样一套好似正方形环环相套的行政区域划分,是否也是空想,目前并无确证。但五服的观念确实深入人心,后世中国王朝在制定政治方针与外交政策的时候,都是依照五服来确定其力量的侧重的。

封建

  古代王朝的国家结构形式之一。“封建”是“封土建侯”的简称,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术语,意思是分封土地、设置诸侯。周朝建立后,采取了分区管理的办法,将所征服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同姓和异姓的贵族,让他们到这些封地去建立“邦国”。这些被封的诸侯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在其封国内有世袭的统治权,封国内的行政、军事、经济等都有相对的独立性,而且可以进行逐级再分封,分给卿大夫的叫“采邑”,卿大夫分给士的叫“食地”。各国诸侯必须奉周天子为共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并履行朝贡、勤王等义务,在此前提下,诸侯即可各自为政,这就是周王朝大一统的国家结构形式。西周实行的封建制成为古代中国人所能设想的主要国家结构形式之一。秦王朝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但西汉以后的历代王朝在实行郡县制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保留着分封制。汉高祖刘邦与诸臣立下“非刘氏不得王”的盟誓后,历代王朝就只封皇家子弟为王,有些王朝还要给予一定封地,建立有一定独立性的“王国”,以作为藩屏皇室的“卫星国”,以免皇室受到威胁时孤立无援。

郡县制

  “县”就是悬字,因其在边远之地,故称。春秋时期,《春秋》《左传》中许多国家已有了设县的记录,但这些县都还有明显的封地色彩,常成为给大臣的一种赏赐。战国时期,各国纷纷进行中央集权的体制改革,大都采用县与郡的行政组织形式。特别是县、郡的长官都由国君直接任命,不能世袭,也不再作为赏赐,且境内地区都由国君直接控制,这就说明郡县制已经产生了。

  在最初,郡与县并没有统属关系。后来才产生了郡下设县的管辖制度。学者猜测这是因为边境地区设郡,地区过大,不便管辖,因此下面设县。另外,各国边境也有一些县,就在上面设郡,管辖它们。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封建制,在全国范围确定了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三十六郡。秦郡的长官叫郡守,负责民事,还有郡尉负责军事,郡御史负责监察。县的长官根据人口多少叫县令或县长。

养士、门客、游侠

  周朝封建的制度下,国君、大夫、士的三级封建从属关系非常稳固。但春秋时期,这一关系开始松动。战国时期,政治文化的各个方面都起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贵族政治与贵族社会被推翻,士从属于大夫的情况被彻底破坏。士的阶层出现文、武的分离。趋向文的一部分士凭借读书,用学说主张游说人君,谋取职位河南队遭遇福建男篮挑战,战绩略有下滑;趋向武的一部分士,专习武艺,继承封建时代所提倡的忠君侠义精神,服务于对他礼遇的新主人。这些人就是士。为他们提供生活、活动的条件,以利用他们的才智武艺,就是养士。被长期稳定供养的士,便成为了新贵族的门客或是卿相,如苏秦、张仪。未有固定主人的士或成为说客,或成为游侠,如聂政、荆轲。养士之风从战国到汉代一直兴旺不绝。战国时齐国的稷下学宫,燕昭王筑黄金台,秦国招客卿,都是国家的养士制度。而“四公子”、吕不韦都是著名的好士之人。西汉早期不论朝廷还是民间,仍有战国好士之风,王侯无不蓄养门客。但门客、游侠与中央集权体制格格不入,因此后来进行了严酷的治理,对养士、游侠的铲除杀戮在汉武帝时期达到顶峰,从此这一特异的群体日渐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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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两者并非一事。秦统一后,加强思想控制,以利专制集权,因此下令禁书。其事始于朝廷对采用封建制与郡县制的辩论而来,博士儒者主张复古,用周朝封建制,而主张革新的丞相李斯则主张郡县制,并斥责儒生好古而讥刺朝政。因此建议秦始皇禁止天下学习儒家典籍与诸子之书,以防止他们“是古非今”。凡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等都要焚毁,但政府所藏不在其列。因此儒家经典以及诸子著作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儒家典籍中仅《易经》因为是占卜之书,才免于被焚。此为焚书。

  坑儒起因是秦始皇命方士为他炼制长生不老药,并派方士入海求神仙,但方士们因为惧怕憎恶始皇的专制淫威,不愿为他炼丹,偷偷逃跑,因此始皇大怒,觉得自己对这些方士这么好,方士反而如此待他,因此才下令追捕这些方士,前后牵连四百多人,在咸阳活埋,这就是坑儒。坑儒与焚书不同,并不是文化的迫害事件,而是始皇与方士之间的个人恩怨。方士称儒的原因,是秦汉儒生方士本就不分,研习儒家典籍的儒生,同时也学习齐国的神仙方术之学。

三公九卿

  秦代中央官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确立了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中央官制。“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是朝廷的中枢。其中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辅助天子处理万机。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职,职责有二,一是掌管天下文书图籍,呈递奏章,颁布诏令,即秘书工作。二是掌管朝廷内外监察工作,是最高监察长官。

  “九卿”指中央朝廷九个重要官员与部门,为:

  奉常,掌宗庙礼仪、占卜祭祀等;

  郎中令,是皇帝侍从武官长,掌宫廷侍卫;

  卫尉,掌各宫门守卫,汉代并统领南军;

  太仆,掌皇帝车马、军事用马的牧养;

  廷尉,掌刑罚狱讼,是最高司法长官;

  典客,掌接待少数民族、外国来朝事宜;

  宗正,掌皇族宗室事务;

  治粟内史,掌国家谷帛租赋;

  少府,掌全国山海池泽税务,供皇帝私用,并管皇帝起居用度。

  汉代基本上承袭了“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只是西汉末年在名称、职务实质上逐渐有所变更,如将丞相改为“大司徒”,太尉改为“大司马”,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同为宰相,统称“三公”或“三司”;将奉常改为“太常”,郎中令改为“光禄勋”,廷尉改为“大理”,典客改为“大鸿胪”,治粟内史改为“大司农”等。

  除了九卿外,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高级官员,如中尉,负责京师卫戍治安。将作少府,负责宫室、宗庙、陵园的土木工程。典属国,掌管归附的少数民族事务。水衡都尉,负责上林苑及皇家河池的航政。

  秦汉时期“三公九卿”制的建立,表明随着中央集权王朝的建立,国家各部门职能的分工也随之细化,

官秩、爵位

  秦汉官秩等级以“石”区分,实际所得俸禄另计。其官秩大体为:万石、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斗食、佐史。西汉官秩约20级,东汉约16级。俸禄一部分为谷物,一部分为钱。后期全部折为钱。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后,为鼓励攻战,实行军功爵制,逐渐制爵二十等以赏功劳。从高到低为:二十彻侯,十九关内侯,十八大庶长,十七驷车庶长,十六大上造,十五少上造,十四右更,十三中更,十二左更,十一右庶长,十左庶长,九五大夫,八公乘,七公大夫,六官大夫,五大夫,四不更,三簪袅,二上造,一公士。秦汉两代将八级以下称为民爵,八级以上为官爵,普通吏民所获爵位不得超过第八级公乘。汉代为避汉武帝的讳,改彻侯为通侯。

门阀、世家、郡望、寒族

  大家族聚族而居,由于政治地位、经济力量和人口兴旺的原因,成为强宗大族。秦汉时期称之为豪强。这些豪强在地方权势极大,甚至阻挠中央的政令。秦统一后,就非常忌惮东方六国的这些强宗大族,因此把他们强迫迁到咸阳,以便监控。西汉也对这些大族严厉打击,血腥镇压。但是农业社会和宗法制度的基础下,只要中央控制一弱,强宗大族就迅速发展起来。东汉时期,他们筑壁坞,组织私人武装,甚至最后形成军阀割据。还有些汉代官吏,家族一连几代都官居显赫,培植了雄厚的政治与经济的资本,如弘农杨氏、汝南袁氏等,这些家族,也在东汉后形成了所谓的世家大族。于是在魏晋时期形成了门阀。门阀就是门第的意思,也就是世代显赫的家族。这些世家大族极重自己的籍贯,即便迁居外地,也称自己的原籍与人区别,这就是郡望。这些世家大族以门第自居,互相标榜,形成特殊的政治与经济集团,与他们相反的门第较低、背景不那么显赫的家族则被称为寒族、寒门,极受他们的排挤。世家的子孙不论有无德才,都占据着当时最好的官职,而寒门子弟才华再出众也只能担任繁琐低下的职位,这就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这样的情形,一直贯穿魏晋南北朝时代。

崇本抑末

  法家首倡、儒家提倡的经济政策。本指农业,末指工商,崇本抑末就是重农抑商。最早提出重农抑商政策的是商鞅,他认为富家有多种途径,而富国却只有农业一途。在各种富家的途径中,农和战是人们最不乐意选择的,原因是:务农艰苦,从军危险。如果不将富家的其他途径堵死,人们就不会趋于耕战,富国强兵就只是空谈。因此,商鞅在秦国提倡耕战的同时,就采取各种手段如增加工商的赋税、限制商贾的经营范围、人为地给商业经营制造种种困难,来限制工商业的发展。商鞅第一次明确地将农业定为“本”,将工商定为“末”,以“事本禁末”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战国后期,韩非更将“商工之民”列为“五蠹”之一,认为只有农业才是生产的行业,而不能“生粟”的工商则是不劳而获的蠹虫,“工商众则国贫”,所以应该严厉打击甚至加以消灭。先秦儒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这种重农抑商的主张,但肯定不会将工商放在农业之上。秦汉以后,重农抑商成为儒家和法家的共同主张,汉初的贾谊和晁错就是重农抑商政策的积极鼓吹者。他们与韩非一样,只将直接生产粮食的农业视为“本”,主张“贵粟”而贱金玉,以吸引百姓归农。

平准

  古代国家的财政制度之一。始创于汉武帝时代。三国学者韦昭解释“平准”之义说:“主平物价,使相依准。”名义上是平衡物价,制止商贾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但其实质,却是一种官办商业。据《史记·平准书》,元封年间,桑弘羊建议设置平准官,属大司农,统管各地转运来京的货物,并由工官垄断铁器等商品的制造。他说:“如果大司农诸官掌握了天下货物,贵卖贱买,那么富商大贾不能再牟取暴利,只有返本归农,物价就不会腾踊。天下之物得到平抑,所以名日‘平准’。”汉武帝以为然,始于长安设置平准官,国库收入果然迅速增加。贱买贵卖,固然有平抑物价的作用,但“平准”的本意,显然是将富商大贾的个人行为变为国家行为,以将贱买贵卖所得的巨额利润变为国家所有。

均输

  古代国家的财政制度之一。始创于汉武帝时代。此前,郡国各地每年向朝廷贡献本地产物,由于道路遥远,交通不便,来往运输的费用往往超过贡物的原价,贡物也常常是劣等品。桑弘羊为大农丞(财政部次长)时,创设均输法,即在大司农属下设均输官,派驻全国各地,令各地将应贡实物包括运输费按照当地最高价折算成钱,交给均输官,然后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各地的市场行情,在价低的地方购进各类货物,运往长安,或转卖到价贵的地方由平准官出售。桓谭《盐铁论·本议》称:“往者郡国诸侯,各以其物贡输,往来烦难,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故郡置输官,以相给运,而便远方之贡,故曰‘均输。”均输的目的,是将实物贡赋变为钱贡,然后将这笔钱投资到官营商业中,通过贱买贵卖的方式使投资增值。北宋王安石变法,也曾推行均输之法:“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其目的也主要是限制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而由官府来左右贱买贵卖的商业行为,使国库增加收入。

察举、征辟

  察举,又称荐举,是三公九卿、地方高级官吏根据考察,将品德高尚、才能出众的平民或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或授予官职,或提高官职,是汉代选官的主要方式。汉高祖《求贤诏》要求各郡长官推荐“贤士大夫”。汉文帝也曾下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察举办法逐渐形成制度。汉武帝又诏令天下“察举”孝廉和秀才。“察举”的科目有孝廉、秀才、贤良文学、贤良方正、孝悌力田、直言极谏等。后来“孝廉”成为察举较多的科目。被察举者须先试用一年,合格转正,不合格则撤换,而且惩罚察举之人。

  汉文帝时开始用“策问”考核被察举者,即皇帝提出有关治理国家的重大问题,按难易分甲乙两等,由考生任意抽取作答,最后按照成绩授官。董仲舒、公孙弘都因“对策”正中皇帝下怀而平步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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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辟,汉代皇帝直接聘人为官称征,政府聘人为官叫辟。皇帝所要“征”的人一般都是德行出众、学识渊博、名闻天下的人。如礼学大师夏侯胜、文学家枚乘等。汉代官府长官由中央任命,但低级官吏可由长官自行聘请,就是辟,又叫辟除。但是汉代被征辟的名士往往辞不就职,以示志向,东汉尤甚。

清议、品藻

  东汉后期,地方长官的僚属大都由当地名门望族子弟担任,他们掌握了地方的选举大权。因此,自然在选举为官时,望族子弟处于优先地位。而察举制度之下,凡地方举荐之人都要经过地方世家大族的评议,就称为清议。清议在东汉蔚然成风,不但左右选举,甚至影响朝政。清议一方面提倡了忠孝廉洁的高风,但一方面也往往操纵在权势手中。甚至有许多伪君子借此沽名钓誉,暴得大名。加上豪门望族势力的扩张,清议对社会国家产生了许多负面的影响,其一是制造了无数伪君子,并使之入朝为官,祸害不小。其二是使得社会风气日趋浮躁、虚假。

  品藻,即今天所说的评语、考语。察举之人都会得到简短的数字的考语,如“清简”等等,这一点深刻影响了社会。从东汉末到魏晋,士大夫阶层乐此不疲,无日不谈品藻,人人都以得到世家大族或名士的品藻为荣,有些人甚至因为善品评人物而得到世间的推崇。当时士大夫多空疏不读书,每日聚谈都以品评人物为务,实际事务根本不在考虑之中。国家的败亡,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九品中正制

  魏曹丕称帝后,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这种制度以汉代的“察举”制度为基础,建立起一套可供操作的人才评估标准,以向朝廷提出准确的推荐意见。“九品”就是通过品评,将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中正”是官名,州设大中正,郡有小中正,负责对本地士人的德行和才能作出评估,送朝廷吏部,吏部依据所定品级的高低授官。这一制度实行之初,不分门第,唯才是举,故对革新汉末吏治的流弊产生了积极影响。后期任用世族豪门担任各地各级中正官,这些人极重家世门第,个人才能退居其次,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恶劣局面。“势族”就是门第显赫的大家族,如王、庾、桓、谢等;“寒门”是门第卑下的普通家族。这样,“九品中正制”就变为世家大族操纵品评、把持选举、垄断官场的工具,最终被科举取代。但其“九品”的概念却流传了下来,成为唐宋以后划分官员等级的基本方式。

西域

  西域二字,首见于《史记》,并不仅指今天新疆地区,而是指从玉门、阳关起,直到欧洲的亚欧地区。可分为南道、北道和葱岭外三个部分。西域地区为汉朝所统辖臣服的国家共有三十六个。西域是西汉武帝时期才打通的,负责西域事务的官员称校尉,后改称都护。西域地区幅员广大,民族众多,有白种,有黄种,或耕种定居,或游牧迁徙。武帝开拓西域的初衷是联络乌孙、月氏,共同对付匈奴。其事由张骞负责。后成功臣属西域三十六国,将匈奴与西域的联系切断。两汉一共四次开拓西域,到东汉时,臣属汉朝的西域国家增加到五十余个。之后中国内乱四五百年,中央才放弃了对西域地区的控制。隋唐两代,中国对西域地区的控制又一次达到顶峰。

五胡乱华

  胡是中国古人对北方其他民族的统称。五胡是匈奴、羯、氐、羌、鲜卑、乌桓等民族的统称。他们原先居住在中国西北、东北边境,游牧为生。由于历史原因,从西汉开始,中国经过几百年征伐战争,将这些民族击败、俘虏、内迁,给予优待,以便控制。另外,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各派都利用胡人补充兵源和劳力,或招来或强迫他们内迁。有些民族也利用中国内乱的机会内迁。他们的民族特性并没有被消磨掉,人口也在快速增长,魏晋时期史载有八百七十多万胡人内迁中国。西晋八王之乱,他们抓住机会,纷纷建立自己的政权,史称五胡十六国。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刘渊的前赵,石勒的后赵,慕容廆的前燕,苻洪的前秦。在此期间,胡汉各民族间矛盾异常尖锐,歧视、压迫、仇杀比比皆是,或者胡化,或者汉化。晋人南迁,五胡遂盘踞中国北方。一百多年间,胡汉斗争极为血腥,但最终却是以五胡的逐渐汉化结束。他们最终融入中国,消失在了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

三省六部

  隋唐的中央官制,是在汉魏以后逐渐形成的。三省六部制的确立,一方面使得中央官制进一步公私分离,一方面也使得分工更为细密。

  “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隋代为避隋文帝父亲杨忠的讳,改中书为内史,后又改为内书。内书省,长官为内书令,副官为内书侍郎,专掌机密,草拟诏令,参议朝政。门下省,长官为纳言,掌审查政令,内书令草拟的诏令有问题可以驳回。该省下大多为谏官。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掌全国政务,职务繁多,下辖六部。三省外还有秘书省,掌图书秘籍、天文历法等。内侍省,掌内廷供奉、起居杂务。

  “六部”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六部的职掌大致为:

  吏部,掌官吏的任免、升降、考核、赏罚;

  户部,掌全国户口、土地、赋税、财政;

  礼部,掌礼仪、科举、学校等;

  兵部,掌武官选拔任免、军政;

  刑部,掌刑法狱讼等;

  工部,掌工匠、屯田、山泽、办公用度等。

  “三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六部”为中央最高职能部门。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三省分职,实际上是将相权一分为三,以互相限制,互相牵制,则相权削弱,皇权提高。

  六部设立后.原来“九卿”的职权变小,有的甚至被撤销。宋代以后,历代王朝的中央官制与名称不无变化,“三省六部”的权势也互有消长,明太祖甚至废除了宰相制,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但隋唐设官分职、相权分立的中央官制体系却基本未变。

品阶

  隋唐时期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品阶制度,以区分职官的尊卑。品和阶原来是两个概念,将官员分为若干等级,通称为品,如一品、二品、三品等;以某些称号来表示官员应享有某一级别的待遇,称之为阶,通称为阶官,如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有明确职掌、权限的为职事官,如三省六部官员等。只表示官员身份地位却无实权的,为散官,即上文开府仪同三司等。

  官员正式以品来表示等级高低,始于魏晋时期。魏晋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将官员分为九品,一品最高,如丞相、大将军等;九品最低,如县令。隋文帝定九品30阶,分上下。隋炀帝分正从,为九品18阶。唐代恢复为30阶。明清加以简化,九品只分正从,共十八级。九品以内的官称为“流内”,九品以外的官称为“流外”,或称“未入流”。官员品级不同,在服色、车轿、仪杖、礼仪等方面享受的规格也不同。如唐代规定,一、二、三品衣紫,用金鱼袋、象牙笏。四、五品衣绯,用银鱼袋。六品、七品衣绿,无鱼袋,官员等级一目了然。

  正式以阶官来表示官员的身份级别,则始于唐朝。唐朝将前代的散官官号加以整理和补充,重新规定相应的品级,作为文武官员的职官名称,如文官从一品称“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称“特进”,从二品称“光禄大夫”,正三品称“金紫光禄大夫”等;武官从一品称“骠骑大将军”,正二品称“辅国大将军”,从二品称“镇国大将军”等。明代官员袍服除颜色有区分外,对绣花图案也有不同要求,文官绣鸟类,武官绣兽类。清代官员服色不分区别,一般均为石青色或深青带红色。主要区别在于顶子、补子、花翎。顶子指帽珠,补子是官服外套的一件襟褂前后所绣的方形图案。如一品文官顶子为红宝石,补子为仙鹤。花翎则是帽顶后的一束孔雀翎毛。

干支

  我国特有的记录时间的序数系统。干指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等十个符号,故又称“十干”;支指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等十二个符号,故又称“十二支”。

  天干或地支可以单独用来纪日,如屈原《哀郢》“甲之早吾以行”,“甲”就是采用天干纪日。古代节日中的“上巳”,“巳”就是采用地支纪日。地支也用来纪年。

  古代计时单用地支,十二地支表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小时:半夜十二点是子时(故称子夜),凌晨两点是丑时,四点是寅时,六点是卯时,八点是辰时,十点是巳时,十二点是午时(所以说中午),其余类推。

  天干和地支按顺序两两配合使用,即天干的单数配地支的单数,天干的双数配地支的双数,这样有六十种组合,称为“六十甲子”,实际上是六十个序数符号,从一(甲子)到六十(癸亥)循环一周,就是一个“甲子”。古代最常见的干支纪日纪年法实际上就是用这“六十甲子”来给日或年编序号。干支纪日至少在商朝已经出现,干支纪年则始于东汉,六十甲子周而复始。

屯田

  国家利用军队或平民垦种土地的一种方式。秦汉时代,将内地的贫民迁徙到边远地区垦殖,这种民屯具有移民守边的性质。汉武帝以后,建立军屯制度,组织边防将士在驻防地区耕殖,目的是为了省去转运的耗费。三国时的曹操始将屯田作为富国强兵的主要方式。曹操屯田,分为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是由官府招募流亡百姓,将其按照一定的军事编制组织起来,并在屯田官吏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耕种的方式。民屯产品的分配方法,最初实行定额包干,后来改用分成制,具体比例是:凡是用官牛耕种的,产品官六民四,用私牛耕种的,官民对分。军屯就是军垦,由军队进行,一般以营为单位组织屯田,其产品全部用做军需。民屯和军屯,所垦田地,都是国有土地,这实际上就是国家经营土地生产的一种方式。吴国和蜀国也依样画葫芦,分别在自己的属地内招募流民或组织军队屯田。后来的王朝,也大都实行过屯田,只是规模和影响远不及曹魏罢了。直到现代,还采用过类似古代屯田的生产方式,这就是军垦农场和知青农场。

方镇

  方镇又称作藩镇。唐代中期以后,为了防御周边少数民族,设置了兼统数州的节度使辖区。玄宗时期,增加到十个之多。唐代实行军民分治的政策,节度使原先只负责军事事务,并不干预民政。但是后来节度使渐渐兼管政务、财政、监察,并统领各州刺史,成为位高权重的封疆大吏。玄宗天宝年间发生安史之乱,中央政府为了尽快平息叛乱,收复失地,笼络人心,因此对有功的将领与投降的叛将都授予节度使的官职。而方镇原本仅设置在边境,至此则内地也遍布方镇了。唐朝末年,方镇数量在四五十个左右,除了首都与附近几个州还有河南府之外,全国都为方镇占据。他们拥兵自重,税收自用,不听中央命令,俨然军阀,后来甚至传位于子孙,与秦统一以前的诸侯并无两样。唐末中央与方镇一直在拉锯之中,但根本无法取消方镇,最终唐朝亡于节度使朱温之手。

科举

  科举是朝廷允许普通读书人与官员报名,分科考试,依成绩高低选拔人才,授予官职的制度。科举肇端于隋朝,确立于唐朝,成熟完善于明清。

  唐科举科目主要有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诸史、制举、武举等。唐进士科最为崇高,录取率为百分之一,唐宰相多是进士出身,以考时务策为主,又考帖经、杂文、诗赋。明经则十人取一。考五经、三经、三礼、三传等。主要考帖经、墨义。武则天时创武举,但持续不久。制科是特别考试,考生为官员和名流,名目有贤良文学、直言极谏等,但不为人敬重。武则天首开殿试,至宋代形成定例。

  宋科举分三级,州试、省试、殿试。殿试又分三甲,即赐进士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

  明清最重要的科目是进士科,分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殿试从宋仁宗以来仅定名次,不再淘汰,因此与会试算一级。但院试之前还有县试、府试。县试是由知县主持的考试,府试由知府主持,两者通过,即成童生。院试在府城、州治举行,由学政主持,包括岁试、科试。岁试通过成生员,即秀才,同时也对已考取秀才者进行考核淘汰。岁试优秀的生员参加科试,通过后才能参加乡试。乡试在省城和京城举行,三年一次,多在秋八月,因此称“秋闱”。由皇帝任命翰林等进士出身的官员主持,还有同考官。乡试在贡院举行。共三场。九月发榜,称桂榜。考取称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由礼部主办,内阁大学士或尚书主持,外加18同考官,在京城贡院举行,因此称礼闱。考试时间一般在乡试第二年,多在春季,因此又称春闱。录取者称贡士,第一名为会元,发榜称杏榜。清代殿试前尚有复试,成绩结果分一二三等。殿试四月举行,仅一场策问。一甲三人,状元、榜眼、探花,为三鼎甲。二甲三甲若干。所有人皆称进士。一人连中解元、会元、状元,称连中三元,明清两代仅几个人。科举一方面是选拔人才的制度,一方面是统治者用以消磨英雄志士的诱饵,从唐代到清代,渐渐扼杀了中国社会的生气,愚笨了知识分子的头脑,最终损害了中华民族的进步。1905年,张之洞、袁世凯等人上书请废科举,从此中国进入学校教育时代。

八股文、试帖诗

  明清两代科举考试规定,必须用八股文做文章。八股文又叫制艺、时艺、时文、八比文。由于文题内容均来自《四书》,因此又称四书文。

  八股文有极为严格的格式,而且,文章的结构也有标准的程式,即破题→承题→起讲→提比(起股)→中比(中股)→后比(后股)→束比(束股)→落下。其中,从提比到束比的每一部分,要求都写成两股对偶的文字,共计八股,故称八股文。

  形式如此,内容也同样死板。元代开始就规定命题答题不可超出朱子《四书章句集注》的范围。不但要揣摩古人语气,宣扬封建伦理道德,而且决不允许联系社会实际,自我发挥。例如,考试题目:《唯小人与女子为难养也》(语出《论语》),考生就必须设身处地站在孔子的立场上,模仿圣人的语气,对这一论题加以阐释发挥,这就叫“代圣人立言”,而且必须采用骈文的形式,要讲究对偶、声韵、词藻、典故等。八股文束缚思想,毒害人才,其实是统治阶级愚弄人民的工具。

  试帖诗,从清乾隆二十二年开始,规定乡试、会试加试一首五言八韵诗。后来院试也须考诗。试帖诗的形式内容同样死板,不能自由发挥,只能命题作文,歌功颂德。

避讳

  民国以前,口头、文字上不得直书君主或尊长之名,而必须用其他办法代替,这就叫避讳。避讳分“家讳”与“国讳”两种。家讳就是避讳自己父母的名字,限于家庭或家族内部。但与人交往,也要尊重别人的家讳。《礼记·曲礼上》云:“入境问禁,入国问俗,入门问讳。”可见其重要。古人对自己父母的名字,极力回避,如唐代杜甫父亲名闲,写诗从不用“闲”字。唐代李贺父亲名晋肃,因晋与进同音,终身不考“进士”。另外,如果官职名称与父名同字或者同音,就须辞职或改官,到唐朝,便以法律的形式定为制度。国讳就是帝讳以及“圣人讳”,即历代的圣人名字必须加以避讳。

  最常用的避讳法有三种,第一是改字,即用同音或同义的字来代替该避讳的字。如西汉避高祖刘邦的讳,讳邦字曰国,甚至将《论语》中的“父母之邦”都改为“国”。又如唐朝避太宗李世民的讳,古书中的“世”一律改为“系”或“代”,“民”改做“人”。第二种是空字。即空着不写,或是画个空圈,或是写个“某”,或直接写“讳”字。如《史记·孝文本纪》:“子某最长,纯厚仁慈,请建立以为太子。”某指的就是景帝刘启。第三种是缺笔,如清朝为避康熙玄烨的讳,将古书中的“玄”缺最后一笔,为避孔子的讳,丘字缺一竖。还有《红楼梦》中,林黛玉每写“敏”字就要缺一笔,避她母亲贾敏的讳。

文字狱

  文字狱指因文字、言论、思想而获罪。文字狱历代皆有,影响最大的是清代康、雍、乾三朝的文字狱。清人入关后,因为与汉族人口对比过于悬殊,常怀恐惧。加上汉人文明程度高,鄙视游牧的满洲人,而且对明朝念念不忘,这一点在士大夫身上极有体现。因此清朝就通过大兴文字狱的办法来打击汉人的文化自信心,并消除汉人内心根深蒂固的民族意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狱集中于康雍乾三朝的缘故。另外,明朝的文化中心是江南,所以文字狱的重灾区也正是江南。康熙朝第一大文字狱就是庄廷鑨的《明史》案,庄氏正是湖州富商。他买了明末朱国祯的《皇明史概》,请人整理出版,但其中满是触犯清朝忌讳的文字,因此获罪,本人已死,遭开棺戮尸,凡为此书作序、校勘、资助、刻印、买卖之人都被杀害,共死七十多人。清人因为是外族人,因此书中一律不得出现“贼、虏、夷、狄、胡、蛮、犬羊、”等字样。又因为害怕士大夫拥护明朝复辟,因此书中不得出现“明朝”“朱”字样。比如乾隆时的文字狱,某人仅因为“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样一句诗就被诬陷为讽刺清朝没有文化,遭到开棺戮尸,子孙斩首。事实上,清代文字狱一方面是望文生义、胡诌乱编的一种神经过敏,一方面也是有意要打击汉人的知识阶层,使之一蹶不振。

  本章参考书目:

  [1]谢谦,《国学辞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

  [2]阴法鲁、许树安、刘玉才,《中国古代文化史》(插图本),2008年4月第1版,2010年4月第2次印刷。

  [3]冯友兰,《中国哲学史》,重庆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2012年11月第5次印刷。

  [4]夏曾佑,《中国古代史》,岳麓书社,2010年1月第1版。

  [5]朱熹,《四书集注》,凤凰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版。

  [6]游国恩等,《中国文学史》(修订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7月北京第2版,2007年4月第7次印刷。

  [7]刘洪仁,《中国古代文化精要》,巴蜀书社,2003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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